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研究所2022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研究所2022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一、招聘对象
(一)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部队院校生和留学生),京外生源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报到证、毕业证以及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京外生源须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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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愿意投身“一国两制”事业。查看更多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三)拥有正确人生观、事业观,既有高远追求,也能脚踏实地,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品行良好,遵章守纪,无违法违纪及不良行为记录。
(五)身心健康。
(六)报考研究岗1的考生,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要求,专业要求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刑法学(030104)、刑事诉讼法学(030106)专业,生源为京外生源。报考研究岗2的考生,应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要求,专业要求为社会学类(0303)、教育学类(0401)专业,生源为北京生源。(上述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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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5日—4月30日,4月30日17点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请自行下载《港澳研究所202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于报名期限内将报名表填妥,以附件形式发至hmoyjs@163.com。电邮标题格式为:考生姓名+报考部门+专业,例如:“张三+政法研究室+刑法学专业”。《港澳研究所202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附件发送,文件名格式为:应聘岗位+生源地+专业+毕业院校+姓名+报名表,例如:“研究岗2+北京生源+社会学专业+某某大学+张三+报名表”。
(二)资格审核
我单位将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门户网站发布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名单。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可参加我单位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等。笔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6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不进行递补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安排将发布于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门户网站。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不排除对笔试和面试各项安排作出调整,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查看更多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五)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数,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经我单位通知后参加体检和接受考察。
因考生放弃体检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我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门户网站公布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核准后,按照国家要求办理聘用、落户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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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一)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填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即时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三)获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及2022年毕业生报到证,证件不齐或不符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10-68518481
邮箱:hmoyjs@163.com
港澳研究所
2022年4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度港澳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港澳研究所202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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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 馨 提 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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